2009/08/04

往事

就是因為年少時當過小販,有過一點江湖閱歷,受過好人憐惜幫忙,又見過小人得逞而流露的嘴臉,與一班和我一樣同是低下階層的人明爭暗鬥爾虞我詐,很早就能夠實實在在的接觸過這個社會。

父親大人當年剛巧失業了,聽到他在電話中操了老闆不知多少次之下,氣憤地不幹,之後就決定當一回小販---他曾自豪地說小時候也是擺賣過些什麼,加上他能煮一手好菜,他做的會是最好的。

最初開始擺檔是中午時間至黃昏,賣的是粉仔及碗仔翅,當時賣八元正一碗。記得每個下午自己都會吃一大碗另加粉絲,因為父親大人的碗仔翅確實美味,敢講一句是一般小販或街邊的小食鋪沒有一家比得上,亦自那時之後,我未嘗到街上吃過一口碗仔翅。

因此,當時一個下午就可以賺取比打工更多的報酬,加上時間更自由,我們一家就開始以此為生。我亦由那時開始幫手,每個下午都要把膠碗等物或一個及腰之高的膠筒之碗仔翅帶到街上,我記得那個膠筒好熱好重,稍為碰到都吃不消,以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來說,我相信我當時被父母不合理對待,以現今之標準,我跟本被虐待。

而苦力之後最大的報酬,就是可以名正言順的走去踢波。當年父母不容許我與老弟隨便出街,怕我們學壞。但我生性善良,就算迫我都不會吸煙打人(係,我其實怕事),再者自幼行差踏錯就被父母罰跪地主公十小時或囚禁廁所半晚的變態懲罰下長大,這一點就足夠我走向優秀青年之路。所以說父母體罰其實是有需要,只要不被打到皮開肉裂。

亦由於十歲開始就懂得到街市買餸及會做幾道家常小菜,當父母都擺檔之時,就要由我做晚飯。家中的廚房由那時開始由我掌權,我就在那時開始順理成章的成為家中首席大廚。

那一段時光,可能是我們一家最溫馨美滿的時候,不算富裕,但有真正的凝聚力,至少不是走去領綜援等接濟,一切都是一家人靠一雙手用勞力換取回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