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4

給政府的實質建議

只要即時恢復「官刑」、「炮烙」等刑罰手段予酒後駕駛人仕,勿論濃度幾多呀幾多啖都好,即閹無赦照罰。我敢講,不出一個月,唔係,一星期咋,路面上再唔會有人夠膽飲完酒揸車。
與其有人無辜被呢種自私敗類害死,倒不如先下手為強,閹左一批捉左未罰既先,再用電視台現場直播一次炮烙之刑,仲有人會膽敢酒後駕駛?
對付畜牲,係要用畜牲都知驚既方法,最上乘既一種,就係幫佢地絕後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