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3

還貓狗一個公道

早陣子見報導又有喪心病狂神智不清的狂徒,於半山附近放下有毒飯菜毒害狗隻。如此新聞,比什麼金融海嘯雷曼苦主更應該放在頭版,聯合香港愛狗之人圍剿此等敗類(此物種不值得用上一個「人」字)。
此等事件和敗類一定要受到社會各方嚴厲譴責。問題不單是殺狗,而是手段之低級目的之兇殘。那敗類有殺狗之念卻以毒飯之手法取狗兒之命,沒有膽量直接與狗兒去埋身肉搏以力取勝,沒有膽量露面,只埋伏另處看著狗兒吃下毒藥活活至死,其間嘴角一咧反映那心理變態的奸笑,行為令人髮止。
個人認為,如此殺狗宰猫等狂徒被捕者,應用多方面方法嚴懲:
凡虐待、不餵飼甚至拋棄家中猫狗者,可效法古代之遊街法作懲罰,遊街之時只準許保留底褲一條(女性如何,自行判斷),人在車籠,由干諾道中開始一直行至金鐘法院道,途中容許夾道之人群自備隔夜餸菜等物向車籠投擲,凡每月之最後星期天舉行,更由電視台直播追擊整個過程。此舉有三好,一可懲治該等劣民暴行還猫狗一個公道;二可藉此活動讓港人菲傭一解每月怨氣,有助社會和諧穩定;三可用此活動成為香港每月矚目活動之一,吸引外國甚至國內同胞來港發洩一下之餘順便讓大家感受遊街之時的喧嚷實況,一定有助旅遊業發展。
而對待殘殺猫狗者,先將其面目於新聞和報紙頭版登出,收監之時要將其類放入籠中,將其手腳捆挷,再放入十隻雄性貓或狗兒讓他們共處一籠十天,同一監籠下大伙兒吃喝排泄,此人精神狀態必被磨滅至奄奄一息,繼而把雌狗的分秘催情之物放在那敗類身上各處及私處等,如一切順利,此人必被狗公貓公日夜輪X至體無完膚遙遙欲墜,至休克之狀方休(此辦法要多謝星爺),最後為免其人報復,應判終身監禁及與貓狗生活至終老。
很難理解殘害動物的人之心態,只可以肯定此類人沒有愛心沒有包容,自以為人就為所欲為。貓狗有靈性有感情,是人類的朋友,更不應傷害宰殺。不要覺得只有人命才寶貴,其實所有的生命都應受到敬重,大自然的一切才是我們的寶藏。
所有事物都有因果報應,但有時天譴來得太遲的話,就只有人為方法予以制裁。